DR醫學美容案遭截肢 女教師准重啟索償程序或申中期付款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6/10 16:32

最後更新: 2020/06/10 19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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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教師今(10日)向高等法院聆案官申請解除暫緩令,重啟索償程序獲批。(資料圖片)

2012年DR醫學美容集團醫療事故造成1死3傷,其中1名傷者女教師事後雙腳小腿及右手4隻手指被截肢,早於5年前入稟索償,惟因刑事審訊進行期間聆案官頒令暫緩索償程序。女教師今(10日)向高等法院聆案官申請解除暫緩令,重啟索償程序獲批。代表律師透露,申請人事後依賴積蓄維生,現已幾近花光,故重啟索償案件後,不排除向法庭申請答辯人作出中期付款。
 
原告王靜波(64歲),早於2015年入稟高等法院,向6名答辯人索償,包括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、女醫生麥允齡(37歲)、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、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有限公司、實驗室助理陳冠忠(34歲)及DR醫學美容集團創辦人周向榮(64歲)。
 
原告一方指,由於案中部份答辯人所涉刑事審訊於2017年12月方結束,故本索償申請一直暫緩至今。基於申請已被拖延達4年,故申請重啟索償案件程序,以便盡快完結案件。代表律師指,原告人因受傷而失去工作能力,一直依賴積蓄生活,惟現已幾花光,故若法庭批准重啟案件,稍後或會向法庭申請要求答辯人作出中期付款。
 
女醫生麥允齡代表律師對申請表示中立,正在服刑的陳冠忠並沒有律師代表,他親自出庭應訊,但未有作出陳詞。其餘答辯人則由代表律師提出反對申請,代表律師指陳及周已就刑事判決提出上訴,並已排期於今年10月6日進行,當中涉案事實及法律爭議,若期間有新進展,原告屆時或須修改索償書內容等,令案件進展變得因快得慢,故要求本案應續暫緩,有待上訴結果為止。
 
聆案官聽取陳詞後批准原告申請,聆案官指不論任何原因,案件已被延期4年,於平衡各方因素後,認為原告可呈交索償書,或申請中期付款,而雙方明白索償及抗辯理據後,或讓雙方考慮有否調解空間。聆案官頒令雙方須於指定時間內呈交索償書及抗辯書,稍後再就案件排期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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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